好久都没有更新部落格了。
现在的我正置身于期末考的水深火热之中。
刚忙完明天的发表准备,所以便上来跟大家报告一下近况。
近况1
除了明天的发表之外,我还得拼老命完成以下的任务:
后天-social stratification final report
星期五-Peace studies case study
下个星期二-Political thoughts final report
下个星期六- 到中学去上两堂课
近况2
妈呀,我快忙到发疯了。
这几天都不得空煮晚餐给少爷吃。
今天就让他白饭捞生抽,芝麻和海苔。
前天就让他吃三文治。
幸好他吃的津津有味,没有怀疑我刻薄他。
不过,因为我准备期末考压力大,最近常有脾气失控的状况。
开始时,少爷不明白我为什么常常生闷气,就跟我吵。
现在,他知道我很紧张我的学业,就不再跟我计较。
有时候还会安慰我,说一些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来疏解我的紧张。
而且,有事没事都会乱称赞我一遍,讨我欢心。
近况3
最近季节转换,气温大起大落。
少爷向来对季节的转换比较敏感,所以搞得他胸口作疼。
虽然他有在吃药,可是看起来并没有太大的帮忙。
他依然坐立难安,一坐下来专心工作的话,又开始胸疼。
前几天,他又不舒服。
晚上我去踏房间吹头发过后正想回房写报告时,他叫我跟他一起睡。
这可是很为难也,因为我那时正有灵感。
想快快把心中的想法写下来,不然苏州之后没艇搭。
可是,看到少爷那幅可怜兮兮的样子,又不忍心,只好答应他。
上了床之后,心中依然放不下那份报告,无论如何都睡不着。
半夜1点多,终于忍不住告诉少爷,我想回自己房。
少爷依然不肯放人,坚持要我陪在他身边。
还让我睡在内侧,避免我逃跑...
没办法啦,谁叫他生病。生病的人大完。
不久之后,我想起身上个厕所。
不想吵醒他,我便静悄悄的爬起来。
真要下床的时候,少爷很慌张地抓着我的手,说道:不要回你的房间!留在这里。
看着他一幅惊慌失措的样子,我又气又笑得的告诉他我的用意。
少爷就像一只快要被主人抛弃的小狗狗,用他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我。
在异乡生病,的确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人生地不熟,当然会很不安。
想到我是他唯一的依靠,唯一能让他安心的人,我又怎么能让他失望呢?
便回到床上,轻轻的抚摸着他的头发,向哄小孩一样,哄他入睡。
我呢?一整夜都没好睡。全拜少爷所赐。
近况4
终于可以向大家报告了。我申请到了在日本阿富汗大使馆的internship了。
3月中便去实习。现在暂时被编排去public affairs division.
阿富汗大使馆是一个很新的大使馆,只有12个正式职员,包括我的上司Jason.
希望可以学到很多事情,认识到很多人。
少爷知道我申请到以后,第一个反应便是:你千万不可以去阿富汗啊!那里很危险的。
我只是一个实习生啦,要去都轮不到我吧?
不过,若是真的有机会,我一定会去看一看的。
暂时是那么多啦。忙完之后再向大家报告。
Tuesday, February 17, 2009
Monday, February 9, 2009
从丑小鸭到百足蜈蚣
刚才看了小娴的文章,看她如何解剖女人为什么对鞋子那么的着迷。
我看了觉得大快人心,决定与大家分享。
我也很喜欢买鞋子。
以前工作时,试过一次买了4双鞋子。
鞋子真的是多到。。。有些买了都没有穿过。
搬家时怕被妈妈责骂,不敢把它们带回家,所以忍痛把它们送给朋友。
以前,就算买到的鞋子会磨脚起泡,但是我就是不相信我不能征服它。
痛了一段日子,穿了一些时候,它就自然不再磨脚了。
那时,你便知道,你已经征服了它。
我就是特我就是特别喜欢这种感觉。
穿上被我征服了的鞋子,我走起路来也神采飞扬。
就好像是玩RPG一样,当你为主人公穿上魔鞋,它便会为主人公提高mobility。
来了日本之后,自然就不能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地买鞋子。
但是,上次回家的时候,从家里把我的一些鞋子带来,好让我不再寂寞。
(还好少爷能够体谅我对鞋子的着迷。phew !!)
还有啊,今天是元宵节啊!
所以便约了超与邵默一起吃饭。
我看了觉得大快人心,决定与大家分享。
男人永遠搞不懂,他的女朋友到底是不是蜈蚣啊?竟然可以買那麼多的鞋子。
他們不知道,挑鞋子比挑男人容易。
鞋子只是用來配搭衣服,男人卻是人生的搭配,她不想挑錯。
鞋子不會抱怨女人常常買鞋子,男人卻會嘲笑她是不是蜈蚣?否則,一個人只有一雙腳,哪裡需要這麼多的鞋子?
男人搞不懂,女人為什麼可以先買鞋子,然後再想想它可以配什麼衣服?
那還有別的理由嗎?因為這雙鞋子太漂亮了!漂亮的鞋子,總有派上用場的一天。
男人搞不懂,既然女人已經把鞋子買回家了,為什麼還要問他:「漂亮嗎?好看嗎?是不是很漂亮?」他怎麼說重要嗎?這雙鞋子就像她買的包包和衣服,他說不漂亮,她也不肯退回去。
因為,要是他不覺得漂亮,她會哭。
男人永遠搞不懂,為什麼他陪她買鞋子的時候,她明明很喜歡那雙鞋子,還是拿不定主意,抬起腳給他看,不斷問他:「我穿這一雙好看嗎?」
唉,因為她有時是挺民主的。
男人永遠搞不懂,女人的腦袋是什麼構造的,買鞋子就買鞋子,敗家就乾脆承認敗家吧,卻竟然厚著臉說:「鞋子雖然好貴,但是,每天穿的話,以一年365天來除,每天很便宜啊!」
因為,她買這雙鞋子的時候,的確是想過每天都穿的,就像她愛一個男人的時候,她想的是永遠。
男人永遠搞不懂,咬腳的、會把腳皮磨破的鞋子,女人為什麼寧願忍受痛楚、寧願在腳跟貼上醜陋的膠布也要買?
因為,那時她以為,只要過一段日子,她的腳會改變它,使它變寬,就像她曾經以為她的一片痴心會把不可能的事情改變。
男人永遠搞不懂,為什麼女人看到漂亮的鞋子時,一雙眼睛會放光,看到他卻不會。
因為,她不是頭一次看到他嘛。
女生看完之后,都会发出会心一笑吧?我也很喜欢买鞋子。
以前工作时,试过一次买了4双鞋子。
鞋子真的是多到。。。有些买了都没有穿过。
搬家时怕被妈妈责骂,不敢把它们带回家,所以忍痛把它们送给朋友。
以前,就算买到的鞋子会磨脚起泡,但是我就是不相信我不能征服它。
痛了一段日子,穿了一些时候,它就自然不再磨脚了。
那时,你便知道,你已经征服了它。
我就是特我就是特别喜欢这种感觉。
穿上被我征服了的鞋子,我走起路来也神采飞扬。
就好像是玩RPG一样,当你为主人公穿上魔鞋,它便会为主人公提高mobility。
来了日本之后,自然就不能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地买鞋子。
但是,上次回家的时候,从家里把我的一些鞋子带来,好让我不再寂寞。
(还好少爷能够体谅我对鞋子的着迷。phew !!)
还有啊,今天是元宵节啊!
所以便约了超与邵默一起吃饭。
Monday, February 2, 2009
周末:来如风,去也如风
时间真的是过得很快。尤其是学期末要交功课的时候。。。
一眨眼,周末便溜走了。
本来打算星期五把social stratification 的presentation准备好,
本来打算星期六把social stratification的summary准备好,
本来打算星期日把social stratification的term paper准备好,
你知道,计划始终只是计划。
做人要随机应变。结果我,
星期五像个师奶打扫房间,洗衣晒衣,过后,还迷上香港剧!
啊~你是白炽啊?风头火势走去看香港剧?!
星期六去学日本琴,探望host family和小baby,给少爷买nameday礼物,晚上回来后又得参加会馆里的sayonara party。
不过,在party里遇见Wilson真是个意外惊喜。
星期日,打羽毛球,与少爷去买晚餐的材料。
霖明天便要回泰国,少爷说煮餐意大利面一起吃。
结果,晚餐后才开始做presentation的sli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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